根据气象部门预报,27日夜间到28日白天,我市将遭遇新一轮强降雨,加之前期累计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极端性强、致灾风险高。锦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锦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组织会商研判,并及时发布灾害预警提示,做好重点防范,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一是靠实防范应对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认清当前防汛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次强降水天气过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周密部署,制定科学有效的防范应对预案,完善各类防范工作措施,把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做在前、做到位,防患于未然。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各县(市、区)和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监测天气、雨情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着力提高短时强降雨、局地山洪、突发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切实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叫醒”机制,做到覆盖到村、传递到户、预警到人,尤其要传递到沿山地区分散居住的农牧民。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各项监测预警防范措施。
三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区、牧业点、重点堤段、病险和在建水利工程、河湖沿岸、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工程及灾害易发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险,同时做好排险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特别是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要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城镇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桥涵等重点部位要做好防洪排涝工作。工矿企业、在建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严禁暴雨期间施工作业。同时,做好避险转移安置,对能够预见险情的区域迅速做好人员、设施设备及牲畜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和灾情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险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消防救援力量要全面做好应急处突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备足救援力量、救援物资,一旦发生险情,做到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救援人员到位,保证救援力量能够第一时间投入使用,确保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信息来源:锦州市应急管理局朴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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