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筑牢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线,锦州市应急管理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县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预案修订与演练工作,确保汛期灾害应对有序有效。
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属地责任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须将预案修订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科学制定计划,倒排工期。县级预案须于4月10日前完成修订发布,乡级预案须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修订工作需紧密结合辖区灾害特点、人口分布及应急资源,细化灾前预防、灾中响应、灾后救助全流程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聚焦实战实效,构建科学预案体系
预案修订重点突出“三性”。针对性:以市、县级预案为框架,结合近年灾情案例,明确风险排查、转移安置、物资调配等关键环节;操作性:简化表述,明确启动条件、响应程序、应对措施、指挥机制及应急资源清单,确保“一目了然、即查即用”;衔接性:横向联动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预案,纵向贯通市、县、乡三级预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应急预案体系。
强化备案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通知》要求,各级预案修订后须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需组织专家对乡镇(街道)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各县(市、区)须在6月30日前至少开展1次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重点检验转移安置、物资调运、安置点部署等环节,演练后及时总结优化预案。此外,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预案宣传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严格督导问责,确保工作落实
锦州市应急管理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或质量不达标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对因预案不完善、演练不到位导致灾害应对不力的,将依法依规追责。
此次预案修订工作将全面提升锦州市基层灾害应对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度汛奠定坚实基础。
(信息来源:锦州市应急局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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