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锦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锦州市2025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实施方案》,2025年1月26日经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组织的评审并通过,治理面积745亩,争取省专项资金671万元,项目资金已下达相关县(市)区。目前,省补资金支持项目正在编制设计方案,准备项目招标前期工作;企业自筹资金治理项目,综合运用自然恢复、转型利用、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方式加快推进;纳入矿山资源规划的,督促相关县(市)区做好出让前的准备工作,尽快挂牌出让,由新采矿权人按矿山地质环保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修复义务,确保2025年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全部完成。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督导,强化项目监管,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实施,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项目质量、修复效果经得起检验。
(信息来源: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袁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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