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工业地产开发建设,实现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产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构筑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的新格局,近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凌河分局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地产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的各种开发模式开发工业地产项目。支持具有投资、招商、运营、管理能力的国内外企业法人单位作为工业地产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工业地产项目建设的工业厂房产权归投资主体或购房人所有,并可出售、出租。在满足预售条件的情况下,可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后可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制度。
凌河分局对辖区内智谷1.1期工业建设项目,按照原有规划批准的设计图纸,在公共使用部位明确、满足房屋独立使用的条件下,按自然层、部位(工业类型相类同)等,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前提下出具补充说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幢、分层办理不动产登记,持续解决中小企业用地、融资难题,为高质量服务凌河区工业地产项目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下一步,凌河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点,不断提升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一枢纽、两高地、两中心”建设,为锦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贡献自然资源人的力量。
(信息来源: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袁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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